中共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委办公室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人民政府门户网 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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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1526376-X-/2022-0112001 发布机构 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2-01-12
        文号 昌办发〔2021〕132 主题词
        中共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委办公室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昌单位:

        《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委办公室

        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4日

        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根据《云南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云政办发〔2021〕19号)、《保山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保政办发〔2021〕11号)要求,结合保山市2020年度营商环境考核评估指标,为使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达到内容条块化、措施具体化、任务责任化的效果,确保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省市要求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下放、取消等相关工作,及时调整县、乡两级行政权力事项。结合实际,规范和充实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政务服务事项,并同步做好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下放、取消工作,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持续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事项办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运行模式;与省市同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3. 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抓好云南省即将出台的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推进与有关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落实国家和省市简政放权措施,探索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4.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沟通对接工作待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整合后,严格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线上审批、并联审批。对社会投资小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小型建设项目是指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进行建设,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8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建设工程),取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查备案等审批事项,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有关承诺,容缺受理部分行政许可手续即可开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涉及化学或生物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等影响安全、生态环境,以及位于生态保护红线、风貌保护、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建设工程除外,省、市、县政府认为不宜纳入的项目,不纳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范围进行审批管理。在市级下发保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1个月内,制发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间,严格规范审批,确保2021年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70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 深化规划用地审批改革。持续深化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录入数据库。(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6.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和实施清单,确保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认真落实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7.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成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分别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日常联络报告等工作。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按程序审核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2021年底前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编制形成并公开发布“保留”和“取消”2类《证明事项清单》,严格办理投诉建议。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证明事项投诉处理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和督查通报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二、以更大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8. 坚决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和准入环节,进一步消除隐性门槛,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9.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畴,与省市同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探索“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改革,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10. 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实现开办全流程线上线下“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021年将全县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认真执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与省市同步推行“企业住所承诺制”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运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11. 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加强自主创业审批管理服务,对办理有关行业准入许可探索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在指定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二、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12.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和“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运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动态更新调整“一单两库”,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抽查比例和频次,推动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和模型,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频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13.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严格执行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14.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督查”。加大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应用力度,形成监管行为录入与考核挂钩机制,对部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实现对监管的“监管”。强化通用执法、联合监管、信用监管模块应用和风险预警线索处置、反馈,实现审批、监管联动,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15.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根据《保山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全力配合市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健全失信约束制度,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全面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能力,推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方式转变,推进“信易+”应用。(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2)开展“三信”创建工作。2021年计划新增信用乡(镇)2个、信用村(社区)16个、信用农户100户。督促涉农金融机构围绕信用主体金融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建设县信用主体贷款实行优先服务、优惠利率、增加额度等政策。(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昌宁支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6. 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按照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实现预算单位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的公开,对预算单位公开事项进行监督。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要求预算单位在2022年1月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预算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7. 提升工程招投标透明度。加强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监督,确保工程项目公告、文件、预算、过程、结果、合同全公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清理与法律法规不符、不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消除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市场主体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8.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建立完善举报处理和回应、会审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三、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9. 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加大“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站)宣传推广“云南政务服务网”申报办理方法,变传统的窗口接件方式为平台接件,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2021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6%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50%,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达50%。(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0. 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升用户注册量、注册用户实名认证率和实名用户办件量。2021年底实现全县注册实名认证用户数占常住人口总数的25%,平均办件量不低于2.00。(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1. 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和“跨省通办”。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形成“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优化服务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扎实开展“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严格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与省市同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跨省通办”事项配置不低于70项,完成省级首批10件“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配置发布。(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22. 加快整合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归并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涉及企业和群众的非紧急政务服务热线,优化流程、畅通渠道、健全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与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23. 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标准化水平。研究制定《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规范》,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站)集中服务模式,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为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便利化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4. 强化政务服务效能监督。抓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督办落实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健全评价结果与考核挂钩机制,完善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引导服务对象在云南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平台对办事服务进行线上评价;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安装“好差评”智能评价器,实现窗口服务线下评价。2021年“好差评”评价好评率达10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5. 大力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做好出口退税无纸化单证备案推广工作。(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26. 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根据市级具体工作安排抓好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外商投资指引。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外资项目服务机制,加强跟踪服务,增强外资发展后劲。(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四、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27. 优化人才服务和自主评价机制。健全完善并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深入实施重大人才项目计划。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年内新增高技能人才110人以上,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获得企业发放职业技能有关证书的人才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8. 破除影响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把灵活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统筹调配服务资源,打造线上线下2个平台,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大力推广“互联网+就业服务”,用好“互联网+滇沪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就业指导、岗位对接、权益维护。组织好“11+N”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建设升级“掌上就业”平台,深入探索党建引领就业新模式,促进多元化就业,确保2021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不少于47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少于15.23万人。(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9.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建立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前移,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鼓励、支持企业申报云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0. 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工作机制。配合做好营商环境综合平台建设工作,待建设完成后加快推广应用。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信箱,做好投诉举报问题办理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1. 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以省、市统战部“大走访、大调研、解难题”及省、市工商联“千企百会调研助发展”活动为载体,2021年11月底前对工商联所属商会(协会)及执委企业进行全覆盖走访调研。依托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调查系统,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每年专项开展民营企业运行状况调查2次,并不定期开展专题调查,深入了解民营企业运行状况及资金链现状,更好促进“两个健康”工作。适时开展“服务企业”助力发展主题活动,倾听民营企业意愿诉求,搭建政府、金融企业与中小微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每年召开政银企融资对接会2次。持续开展“法治体检”“法律三进”“检察开放日”“民企走进法院”等活动,积极推进企业法律援助,全面改善和促进民营企业维权服务。(牵头单位:县工商联、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人民银行昌宁支行、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32. 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1)制定普法宣传计划。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纳入年度普法、“法律六+N进”重要内容,以“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知晓率、参与率。不断创新“以案释法”方式方法,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中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纳库工作,方便社会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持续清理和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以涉及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政处罚、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为重点,分别开展3次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3. 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巩固深化清退返还工作。规范涉企保证金收取方式,实行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严格法定保证金退还时限,确保保证金按时退还。坚决落实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五个严禁”要求,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依法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34. 持续巩固减税降费成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执行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至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35. 建立惠企政策统一汇总发布申报机制。严格落实省级“惠企政策清单”,梳理整合惠企政策,通过微信工作群宣传惠企政策。依托云南风险补偿申报系统,积极帮助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进行申报。(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36. 持续推进清欠工作

        (1)宣传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坚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和机制建设并举,不断完善防范拖欠长效机制,督促拖欠主体履行偿付义务。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妥善处置投诉举报,巩固清欠成果。(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2)扎实开展“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重点敏感时节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认真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欠薪纠纷和隐患排查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2021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6%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以上。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效能,确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1%以上,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37. 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认真贯彻《企业注销指引》,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托云南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平台,优化企业注销流程,完善简易注销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加强破产制度适用和推进,促进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建设,针对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较差的问题,加大对破产案件的信息公开,建立府院联动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依法审理破产案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38. 加大合同执行力度。依法保护契约自由和合法交易,强化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兼顾理念,倡导诚实守信,制裁违约失信,维护公平交易竞争,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坚持“类案同判”,促进交易规则完善;积极对企业重大财产处置涉及的产权纠纷依法甄别,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司法保护作用,加大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方面的宣传;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最大化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牵头单位:县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39.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0.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监管,提升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纳入国家和省级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针对农业投入品提出管理措施及帮扶指导,开展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考核要求。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增加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及公园绿地面积。做好水土保持治理工作,落实河湖长制网格化治理责任。建立国家储备林建设融资机制,加强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草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扩大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

        41. 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2021年底前,完成财产行为税简并税费申报推行工作。拓展“一部手机办税费”应用,推广使用区块链技术电子票据。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深入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42. 优化动产、不动产担保登记服务

        (1)不断优化升级365bet如何提款_mobile365_365买球平台下载苹果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在金融机构大力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金融平台,2021年底前争取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办,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2)严格按照登记规则,在“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为社会公众提供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多措并举加强常用户现场审核管理,确保平台用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企业融资担保提供助力。(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昌宁支行;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43. 优化水电网等公用事业服务

        (1)进一步提高全县4G网络覆盖率和宽带接入速率,2021年建设5G基站130个。持续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互联网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2021年底前实现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2)持续清理供水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将企业供水报装简化为“受理报装”“施工报建”“装表通水”3个环节,压缩报装办理时间至5.5个工作日内,力争5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快实现供水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3)加快推进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建设,争取2021年12月实现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行用电报装业务容缺受理机制,实现用户仅凭身份信息即可申报用电业务。完善微信公众号、“保山电力”APP客户端业务功能,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加快配网自动化建设,严控计划停电,减少和杜绝超时停电。2021年完善供电可靠性数据采集和监视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停电管控机制。按照《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1〕343号)要求,推动工商业用户用电实行市场化交易。(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电力公司)

        44. 提升交通便捷程度。加快推进农村客运转型升级力度。鼓励和支持客运企业积极融入新业态发展,进一步推进客运市场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城乡道路客运水平;持续推进运输车辆共享机制;高速整合乡镇农村客运邮站点。(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45. 优化社保服务。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税务、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核定并推送医保征缴数据。通过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云南人社“12333”、“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2021年7月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年底前基本实现个人缴费“掌上办”。将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实现办理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再压缩10%。开通老年人办理社保业务绿色通道,开通老年人依法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服务。(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6. 优化医疗、医保服务。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积极推进全县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推动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加大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力度,实现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身份证等多种方式就医购药。全力配合省级做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7. 优化养老服务。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合作、PPP、BOT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产业发展。逐步完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补贴经费制度和老年优待、服务补贴制度。加大医养政策结合力度,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实现医养政策有效融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增长机制。积极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提升老年人社会福利供给范围和质量,使养老福利惠及所有法定老年人群体。(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8. 优化文化服务。多措并举优化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刺激文旅产业消费为核心,打造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护机制、文化活动品牌、非常态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应急新模式的“三大亮点”,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9. 优化教育服务。积极排查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短板,坚持问题导向进行整改完善;全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5%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以上;义务教育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做好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就读。(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以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全面落实“一把手”责任,全力推进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工作,助推全县“营商环境走在全市前列”。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完成好各专项工作;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作为,形成工作合力。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强化跟踪督办,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及时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